食品安全督导反馈(食品安全督导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     |      2024-08-17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安全督导反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食品安全督导反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1、如何举报食品安全问题?

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食品卫生问题是每一位消费者享有的基本权利,但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待群众投诉举报时,经常会碰到投诉举报者因不知投诉举报常识致使时机贻误、证据消失,自身合法权益无法有效维护,甚至无法追究肇事者的责任的情况。

消费者应该如何投诉举报食品卫生问题呢?

一、监管主体要明确。

卫生监督专家提醒说,投诉举报时,首先监管主体要明确。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具体说就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因此,目前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受理餐饮业(包括食堂)制售劣质食品行为,就餐卫生差,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良,销售发霉、变质、过期食品,以及食物中毒等侵犯消费者权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要及时。

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中经常碰到事发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投诉举报人才来反映问题的情况,比如发生食物中毒时,有的消费者想和饭店“私了”,以获得一定赔偿,往往“私了”不成时才想到投诉,这时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的最佳时机已丧失,可疑食品被销毁,加工操作场所被清洗消毒,中毒者也已康复,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取到有力证据;加之如果饭店反悔不认帐,卫生行政部门也难帮助受害的消费者讨回权益。因此,在事发后尽可能早的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在第一时间内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证据资料要收集。

许多投诉举报人在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时仅仅口头叙述,无法出示其它相关证据,比如书证、视听资料等,常常使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受理,因此,在投诉举报前,要尽可能收集有关证据,以便卫生行政部门查证使用,建议消费者在进行餐饮消费时务必索要发票(或收据),可能的话,可以寻找人证;同时,应保留好有关证据。

四、投诉举报要详尽,实事求是。

消费者在进行投诉举报时首先要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包括店名、地址,其中举报还要有具体的违法事实,以便能及时立案查处、尽早结案;如果用电话或信函举报时,最好不要匿名,要充分信任卫生行政部门,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核实情况,防止疏忽重要线索,同时也方便卫生行政部门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者。最后还要提醒大家,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不要捏造或歪曲事实,情节严重的话,涉嫌触犯《刑法》,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消费者在投诉时,首先,应明确要投诉的具体食品和生产经营该食品的单位,包括食品的具体情况(食品中有异物、异味、包装标识不符合卫生要求)

和生产经营该食品单位的地址等等;其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监管部门反映相应的情况,以便监管部门及时收集到相应的证据;再次,消费者在投诉的时候要尽最大的可能保存相关的证据,

如购物凭证、发生可疑食物中毒时剩余食物、病人的呕吐物等等,以使监管部门掌握相应的证据,查明真相。

消费者掌握了这些投诉的要点,就可以给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很多的线索,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是12315。这个电话不仅仅可以受理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还可以咨询食品安全相关问题。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这个电话对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咨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安全督导反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安全督导反馈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