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食品生产企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怎么处理?
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对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
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和监察机关,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为了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
公安机关商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等部门提供检验结论、认定意见以及对涉案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提供,予以协助
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也就是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将涉嫌犯罪的线索移交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处理。
我们国家的行政执法机关比较众多,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由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来完成,生产企业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你们检查的相关文书和现场的视频资料,照片等资料以及抽检的相关报告一并移交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