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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特殊食品包括
1、法律主观: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食品不属于国家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2、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特殊食品主要满足婴幼儿、老年人、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等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并存在“特别的标准”。
3、熟肉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热食类食品制度,限(半成品形式)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其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安全法中所指的特殊食品有哪些
法律主观: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食品不属于国家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文:Lisa 特殊食品包括四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含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 。这个分类的划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
关于特殊食品的范围和管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四条作了规定,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所以食品安全法特殊食品包含保健品。
前款规定的信息涉及两个以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的,由相关部门联合公布。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有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等。
特殊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
特殊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要点,除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禁止混放要求落实、标签和说明书核对等情况。
法律客观:《食品安全法》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第七十四条国家对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
法律主观:关于食品保质期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法律主观: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食品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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