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食品加工企业加计扣除,以及食品加工费税率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食品加工企业加计扣除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食品加工费税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加计扣除怎么计算?
(1)如果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财税〔2017〕34号 文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2)如果企业是非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50%在税前加计扣除:财税[2015]119号 文规定,对于适用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加计扣除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因为符合一定的条件,再加上一定的比例,作为计算交税的依据。属于优惠措施的一种,一般用于研发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也就是说,按照研究费用是否资本化为标准,分两种方式来加计扣除,但其准予税前扣除的总额是一样的,即都是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175%。高新企业都可以享受这项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计算公式为: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总额=研发费用支出×(1 75%)。研发费用是指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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