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卫生管理规范国标(食品加工卫生管理规范国标标准)

 食品加工技术     |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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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食品厂生产车间卫生标准

1、食品厂生产车间卫生标准

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毛巾,被褥。四防: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食品禁病:痢疾,妨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带脓性皮肤病。

保持公司内道路干净整洁、平整畅通。责任区域卫生每周进行大扫除一次, 脏乱差地区随时清理:责任区内无杂物、无卫生死角、无积水、无淤泥、无白色垃圾、无烟头、痰迹圾超出垃圾桶2/3须及时清倒,不能外溢。

食品厂房洁净度要做到十万级。十万级净化车间,就是指生产车间里每立方的粒子控制在10万之内,洁净度等级的区划一般有:10级,100级,1000级,10000级,100000级,300000级。

温度和湿度标准:当生产工艺对温度和湿度无特殊要求时,Ⅰ级、Ⅱ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20℃~25℃,相对湿度应为30%~65%;Ⅲ级、Ⅳ级洁净用房温度应为18℃~26℃,相对湿度应为3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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