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是指为了改善食品的风味,赋予食品特殊的味道(咸、甜、酸、苦、鲜、麻、辣等),使食品变得美味、增进食欲而添加到食品中的天然或人工合成的物质。物质。
1.咸味成分
(1)盐
食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为白色晶体,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无苦味、涩味或其他气味,有吸湿性。用盐腌制可以提高肉制品的保水性和粘结性,改善产品的风味,并抑制细菌的生长。
食盐的用量应根据消费者习惯和肉制品品种要求适当控制。通常生制品用盐量为4%左右,熟制品用盐量为2%3%。
1.颜色
高纯度食盐,颜色白色,透明或半透明。如果颜色呈深黄褐色,则表明含有硫酸钙、碳氢化合物等水溶性杂质和沉淀物,质量较差。
2.谷物
纯正的食盐晶粒均匀,表面光滑坚硬,晶粒间空隙少(复制盐应呈白色、干燥、细粉状)。如果盐粒松散杂乱,粒间缝隙较多,就会促使缝隙中过多储存卤水,带入较多的水溶性杂质,导致品质较差。
3、咸味
纯食盐应具有正常的咸味。如果咸味有苦味或碎牙感,说明盐中钙、镁等水溶性杂质及沉淀物含量过高,品质较差,不宜直接食用。可用于腌制食品。
4.水分
优质食盐颗粒坚硬,干燥,但在雨天或湿度过高时容易“返卤”。食盐含有硫酸镁、氯化镁、氯化钾等水溶性杂质。水溶性杂质越多,越容易吸潮。
(2)酱油
酱油分为有色酱油和无色酱油。酱油主要含有蛋白质、氨基酸等。优质酱油色、香、味正常,无浑浊、无沉淀、无霉变、无浮膜,浓度不应低于22B,盐分含量不应超过18%。肉类加工应使用酿造酱油,浓度不应低于22B,含盐量不应超过18%。
酱油的主要作用是增鲜增色,使产品红酱好看。是酱油制品的主要调味料;在香肠制品加工中,酱油具有良好的促进成熟发酵的作用;用于中国肉制品中,具有增加酱油风味的作用。添加新鲜的颜色并改善风味。
(3)酱料
按酱料的原料可分为黄酱、甜面酱和虾酱。黄酱根据水分和研磨程度又分为干黄酱、稀黄酱和豆酱。
黄酱,又称面酱、麦酱等,是以大豆、面粉、食盐等为原料,经发酵制成的调味品。味道咸,呈黄棕色,呈有光泽的泥状。含有12%以上的氯化钠、0.6%以上的氨基酸态氮、糖类、脂肪、酶、维生素B1、维生素B2、钙、磷、铁等矿物质。黄酱不仅是肉类加工中常用的咸味调味料,而且具有良好的提鲜、去腥的作用。黄豆酱性寒,可入药。具有清热、除烦、解蛇毒的功效。对热烫伤、手指肿痛、蛇、虫、蜂毒等有一定疗效。黄酱广泛用于肉制品和烹调加工。使用标准不受限制,视调味效果而定。
肉类加工时,应选择具有正常酿造酱料色、香、味、无酸苦味、大肠菌群不超过30个/100g、无肠道致病菌的酱料进行调味。
2.甜味剂
甜味是以蔗糖为代表的味道。除糖外,甜味物质还有很多种,但糖是代表性的甜味剂。常用的甜味剂有白糖、蜂蜜、葡萄糖、麦芽糖等,都是天然甜味剂。糖精、环烷酸钠等属于合成甜味剂,一般烹饪中很少使用。
(1)白糖
白糖又称白砂糖,是肉类加工中常用的甜味剂。以蔗糖为主要成分,色泽洁白明亮,蔗糖含量高(99%以上),甜度高,口味纯正,易溶于水。在肉制品中添加白糖可以保色,缓冲咸味,改善产品的口感,并能促进胶原蛋白的膨胀和松弛,使肉质松软。
白糖用于经过长时间腌制的肉制品,添加量0.5%1%;我国肉制品一般使用0.7%3%;烧烤肉制品用糖较多,一般为5%。
(2)红糖
红糖又称红糖,以颜色浅黄红色、色泽鲜艳、味甜为佳。红糖除含有蔗糖(约84%)外,还含有较多的游离果糖和葡萄糖,因此具有较高的甜度;但由于未经脱色精制,含水量(2%7%)、色素、杂质较多,容易结块,吸潮,甜度不如白糖纯厚。
(3)焦糖
焦糖是色泽鲜艳、汁浓味浓、洁净不酸的佳品。主要由麦芽糖(50%)、葡萄糖(20%)和糊精(30%)组成。味道香甜柔和,具有一定的吸湿性和粘性。在肉制品加工中,常用作烧烤、腌制、油炸制品的增味剂和甜味剂。
(4)冰糖
冰糖是以白糖为原料,加水溶解,除去杂质,清汁,蒸发,浓缩,冷却结晶而成。白色透明的质量最好,纯净,杂质少,味甜,半透明的次之。天然冰糖有白色、淡黄色、浅灰色等颜色。冰糖可药用,也可作糖果食用。
(5)蜂蜜
蜂蜜是蜜蜂从开花植物的花朵中采集的花蜜,在蜂巢中酿造的。以颜色白色或黄色、透明或半透明、无杂质、味纯甜无酸味为佳。蜂蜜营养价值很高,含有葡萄糖、果糖、维生素、有机酸、矿物质、酶等物质。与普通白糖不同,蜂蜜中的葡萄糖和果糖不需要被人体消化,可以直接被人体肠壁细胞吸收利用。食用蜂蜜还可以增加血红蛋白,提高机体抵抗力。
新鲜蜂蜜可直接服用或制成水溶液,但切不可用开水冲泡或高温蒸煮,因为酶等活性成分在高温下会被破坏。最好用40以下的温水或冷水稀释。拿。
(6)葡萄糖
葡萄糖为白色结晶或粉末,甜度略低于蔗糖。在肉类加工中,葡萄糖除了用作甜味剂外,还可以形成乳酸,有助于胶原蛋白的膨胀和疏松,从而使产品变软。另外,葡萄糖的保色性较好,而蔗糖的保色性稳定性较差。不添加糖的产品在切碎后会适当褪色。肉制品加工中葡萄糖的用量一般为0.3%0.5%。除用作调味品外,还具有调节pH值和氧化还原作用。葡萄糖通常是发酵肉制品中微生物的主要碳源。
3、酸味成分
酸味是一种基本味道,含有酸味成分的物质有很多,大多是植物性原料。当酸味物质的稀溶液与口腔舌粘膜接触时,溶液中的氢离子刺激舌粘膜,产生酸味。酸味食物的主要成分是乙酸、乳酸等有机酸。这些酸除了给食物带来酸味外,还能降低食物的pH值,延缓食物腐败变质。
在肉制品加工中,酸味是一种不能独立存在的味道,必须与其他风味结合才能发挥作用。酸味是构成多种复合风味的主要风味。酸味调味料有很多种。肉制品加工中常用的有醋、柠檬酸、番茄酱等。应根据工艺特点和要求来选择。
(1)醋
醋是以谷物、麦麸、糖为原料,经醋酸菌发酵而成。是我国的传统调味品,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选择醋时,应选择具有正常酿造醋色、香、味的醋。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和异味,不浑浊,无霉菌、浮渣、沉淀物。醋中酸度在3.5%以上,细菌总数不大于1万个/mL,大肠菌群小于3个/100mL,无肠道致病菌为佳。优质醋不仅具有温和的酸味,而且具有一定的甜味和鲜味。
我国出产的名醋有很多,有山西陈醋、四川麸醋、镇江香醋、江浙玫瑰米醋、福建红曲醋、台湾菠萝醋、香蕉醋等。国外著名的醋有酒精醋、葡萄酒醋、苹果醋等。
醋的重要作用是去腥、去味。此外,它还有增咸的作用。任何浓度的醋中加入少量的盐都会使酸味变强,但加入过多的盐会降低醋的酸味。同样,在咸盐溶液中加入少量醋也可以增强咸味。一旦食用过多的醋,咸味就会减弱。在肉制品加工中,添加适量的醋,不仅可以给人提神醒脑的酸味,增进食欲,促进消化,而且还具有防腐、杀菌、去除腥味、异味的重要作用。有助于溶解纤维素、钙和磷。等,从而促进人体对这些物质的吸收和利用。此外,醋还能软化肉类中的结缔组织和骨骼,保护维生素C不流失,促进蛋白质快速凝固。
醋对人体有益无害,因此在产品加工中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具体取决于产品的风味要求。在实际应用中,醋常与糖结合使用,以创造出更令人愉悦的酸甜口味;醋还常与酒混合,生成具有果香的醋酸乙酯,使产品更加美味。但醋的有效成分是醋酸,加热时容易挥发,所以应在产品即将出锅时加入醋,否则部分醋酸会蒸发,影响酸味。
(2)酸味剂
常用的酸味剂有柠檬酸、乳酸、酒石酸、苹果酸、醋酸等,这些酸能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在正常剂量下对人体无害,但应注意其纯度。
4.新鲜调味料
鲜味是一种独立的基本风味,是体现肉制品口感的重要风味。鲜味成分可以提高肉制品的鲜美口感。鲜味物质广泛存在于各种动植物原料中。其主要成分包括各种酰胺、氨基酸、有机盐、弱酸等。含有这些新鲜成分的各种原料可以用来制作各种鲜味成分,如味精、复合味精等。
(1)味精
味精的化学名称是谷氨酸钠。它是通过发酵和合成生产的无色至白色棱柱状晶体或结晶粉末。它无臭,具有独特的鲜味。是常用的提鲜调味料。味精首先由日本人池田菊苗从海带中分离出来。他发现它味道非常鲜美,并于1908年获得了专利。
味精呈弱酸性,易溶于水。在7090时保鲜效果最佳。分为晶体和粉末两种。根据晶体的长度分为细晶和细晶两种。细粒长度为2~4mm,细粒长度在4mm以上。肉制品加工中,味精的用量应根据原料的用量、食盐及其他调味料的用量而定,一般为0.25%0.5%。使用时要注意味精和盐的均衡使用。浓度为0.8%1%的盐溶液最适合人们的口味。在此前提下,味精的添加量也有一定的标准,比如在0.8%的盐溶液中添加0.38%的味精,或者在0.8%的盐溶液中添加0.38%的味精。将0.31%味精加入1%盐溶液中。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鲜味和咸味的最佳统一。
如何辨别味精真伪:将少量味精放在舌头上。如果舌头感觉冰凉,味道鲜美,有腥味,就是合格的味精;如果感觉又苦又咸,没有腥味,就说明已经掺了盐。如果感觉冰冷、滑溜、粘稠,且难以溶解,则表明已与木薯粉或石膏混合。
味精易溶于水。进入胃肠道后,很容易被人体吸收利用。但如果使用不当,不但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有害健康。因此,使用时必须注意:
1.有选择地使用
一般在加工猪肉、牛肉时可添加少量味精,以增强其鲜味。加工鱼类和家禽时,不需要添加味精。
2.不要使用太多
为了充分发挥味精的调味和补充营养的作用,在加工产品时必须使用适量。每人每日味精摄入量不应超过每公斤体重120毫克。如果食用过多,不仅不能发挥其鲜味效果,而且制作出来的产品还会产生一种似咸实不咸、涩而不涩的怪味。某些情况下,还会引起头部、胸部、背部、肩膀疼痛等症状。用量要适当,以免抑制产品的主要风味,口味浓烈或鲜味的产品应少用或不用味精。香肠、香肠、火腿等肉制品用量一般为100公斤生肉用味精克。
3、不要长时间高温加热
据实验,味精加热到120时,会失去结晶水,变成无水谷氨酸钠。然后一部分谷氨酸钠(无水)会发生分子内脱水,生成焦谷氨酰胺。硫酸钠是一种无味物质。因此,在肉制品加工中,建议在肉成熟时或煮熟前添加味精,这样可以突出鲜味。
4.请勿使用于酸性或碱性产品中
例如,制作糖醋酱、番茄汁等肉制品时,就不需要添加味精,因为味精中所含的谷氨酸是两性分子。其分子中同时含有碱性胺基(-NH2)和酸性羧基(-COOH),可以像酸或碱一样解离。因此,当产品呈酸性或碱性时,不宜使用味精。
5.请勿用于婴儿食品
科学研究证明,婴儿食品中使用味精时,其中的谷氨酸会与血液中的锌特异性结合,生成谷氨酸锌,不能被婴儿吸收而排出体外,从而造成缺锌。在婴儿中。造成智力低下、生长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因此,3个月以下的婴儿不宜食用味精。1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含有味精的食物。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味精,以免影响儿童健康。
(2)肌苷酸钠
肌苷酸钠为白色或无色晶体或结晶性粉末,比谷氨酸钠稳定。与L-谷氨酸钠结合,对鲜味有协同作用。肌苷酸钠具有特殊而强烈的鲜味,其鲜味比谷氨酸钠强10至20倍。一般与谷氨酸钠、鸟苷酸钠等配制成混合味精,以提高鲜味效果。
5、调味肉精
调味肉香精包括猪、牛肉、鸡肉、羊肉、火腿等各种肉香精,采用纯天然肉类为原料,经蛋白酶适当降解为小肽和氨基酸,并添加还原糖生产而成它们在适当的温度条件下。美拉德反应生成风味物质,通过超临界萃取、微胶囊包埋或乳化共混等技术,生产一系列粉状、水状、油状调味香精,如猪肉香精、牛肉香精等,可添加或添加根据需要混入肉类原料中。它使用方便,是肉类工业常用的增味剂。特别适合高温肉制品和缺少风味的西式低温肉制品。
6、料酒
酒精调味料是肉类加工中常用的调味料之一。常用的酒有米酒、白酒、啤酒和果酒等。其中,最常用的是米酒,又称料酒。一般为10~20,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黄酒性质醇厚,适合长期保存。具有“越陈越香”的特点。米酒的颜色一般为黄色或琥珀色,黄色中带有一丝红色。其香气浓郁,适口性好。是中国肉制品加工中不可缺少的调味品。
料酒的主要成分是乙醇,还有糖、有机酸、氨基酸、酯类等物质。因此,在加工肉制品时,具有较强的去腥、去膻、增香的作用,并具有一定的杀菌、固色作用。由于料酒是一种香气浓郁、味道醇厚、营养高、功能优良的调味品,因此从肉制品辅料的角度来看,它是有益无害的。因此,在肉制品加工中,根据生产需要,可以无限制添加。当然。
料酒应存放在密封容器中,避免高温、光照。开封后应尽快用完,不宜长时间存放,否则容易变酸。这是因为空气中的醋酸菌进入料酒中,将料酒中的酒精转化为醋酸,从而使料酒的味道变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