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运营(食品添加剂经营)

 食品添加剂     |      2024-10-16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食品添加剂运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食品添加剂运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的第4款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如下:

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4.1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

(3)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量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6)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一般应在制成最后成品之前除去,有规定食品中残留的除外。

4.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做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份;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储藏;

4.3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指GB2760)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4.4 带入原则 除了直接添加外,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

(1)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供参考。

1、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参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6、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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