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规定

 食品添加剂     |      2024-07-02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以及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 食品添加有害物质是什么罪

1、食品添加有害物质是什么罪

法律主观:行为人只要是故意实施了,违反国家食品卫生管理 法规 ,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侵害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就会构成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顾客故意在食物中加杂物的行为,有以下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如果顾客在食物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危害了食品安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触犯刑法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适用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包装食品违反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八条规定:“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或者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定罪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食品添加剂法律第141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