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食品添加剂管理和公示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公示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食品添加剂管理和公示制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食品添加剂公示规定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采购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进行严格的索证和验收制度。 食品添加剂入库后要专人管理,设立专柜(防盗锁柜),出入库要做好严格的登记。 领料必须由分管的饮食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到库房按量进行领取。 各添加剂使用单位必须做好使用登记。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做了详细规定,明确规定了添加剂对人体健康应该具有安全性、必要性、有效性等要求,同时设立了严格的产、销、使用许可制度。《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是我国针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法律,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第三条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加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是指:(一)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二)未列入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三)扩大使用范围或者用量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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